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07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17-09-13 01:24 访问量: 字体:[]

  张晓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同心县中药材科技园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药保护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医药产业已经上升为国家的战略产业,也是我区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科技厅作为自治区中药材产业指导组牵头部门,历来高度重视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并协调推动中药材产业技术服务专家组、中药材产业协会紧紧围绕产业发展需求,积极谋划,统筹部署,全力助推同心县中药材产业稳步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根据您提出的建议,为推动同心县中药材产业发展,今年以来我厅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规划指导。为提升中药材基地建设水平,科技厅出台了《龙头企业带动宁夏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将着力建设8个优势地道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和培育孵化4个中药产业园区等产业建设目标、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其中,在同心县以预旺镇及周边地区为核心区域,建设银柴胡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打造“银柴胡之乡”;经科技厅协调,中国中药总公司为同心县规划建设同心银柴胡地道药材质量追溯系统,并将并入中国医药总公司国家中药材质量追溯平台,成为我区中药材质量追溯的示范平台;支持宁夏泰杰农业科技公司,建设同心县中药材科技示范园。己组织有关专家为同心科技园建设开展了项目认证,提交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将同心县中药材科技示范园规划建设为集产地初加工、中药养生体验馆、中药展示馆、中药产业互联网服务中心为一体的现代化示范园区。泰杰药业中药科技产业示范区规划立项工作已经完成,进入实施阶段;同心银柴胡已进入全国中药基地共建联盟,国家地理产品保护认证已经完成申报程序,提高了品牌影响力。

  二是落实扶持政策。今年上半年我厅协调自治区产业办落实中药材产业补助资金500万元、同心县中药材专项资金100万元;依托国家和自治区科技惠民计划、农业科技园区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加大对同心县中药材产业的倾斜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和支持中药材主产县区加强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规范化种植技术示范推广和中药材流通市场建设等,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企业发展中药材产业的积极性。

  三是强化科技支撑。为推动同心县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将加强银柴胡全产业链建设,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对产业具有带动和支撑作用的核心企业和拳头产品。开展银柴胡质量标准体系、规范化生产、产地初加工新技术、安全性评价和产品研发、仓储物流、市场营销和品牌培育等全产业链研究。发展绿色饮片加工,支持银柴胡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延伸和壮大产业链。为强化技术支撑,科技厅印发了《宁夏中药材产业技术服务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依托宁夏农林科学院、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药学院、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药品检验所等院所分别设立了中药材工作站,今年有近30名专家围绕同心县中药材产业链开展协同服务工作。出台了《宁夏中药材产业技术服务专家管理考核办法》,明确专家职责,发挥专业优势,开展精准服务,强化服务成效。

  四是培育经营主体。积极推动同心县加大中药材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培育力度。组织宁夏农林科学院、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药检所、宁夏医科大学等专家到同亳公司、泰杰公司和预旺中药材种植基地开展技术服务60人次以上。为同心同亳药业有限公司安排中药加工、炮制、检测、制药等专业的“三区人才”4人,开展人员培训、咨询服务。目前,同亳药业有限公司饮片加工车间建设及GMP认证,进入中试。组织成立了同心县中药材协会,发展会员67人。同心县共有中药材种植企业3家,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32家,种植经营的合作社28家,合作社社员3600人。种植模式由单一种植到形成了“种植-收购-加工-销售”产业链;经营模式分散经营到由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多元主体共同发展的产业模式。并计划于9月中旬,在同心县召开中药材种植、加工现场会,推广中药材规范化种植、育苗移栽和膜下滴灌、覆膜播种一体化新技术。

  今后,我厅将围绕同心县中药材产业发展需求,加大中药材产业扶持力度;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协助龙头企业制定产业发展与技术规划;开展技术培训,推广先进成熟技术,推动同心县中药材产业快速发展。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