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16-12-08 00:08 访问量: 字体:[]

王生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支持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有效抓手,也是带动地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截至2015年底,我区五个地级市已全部获批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在产业集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带动作用。但目前也确实存在园区管理体制不顺、建设主体主动性不强、总体投入不足、创新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科技厅作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部门,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近两年来,重点从以下方面推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发展。

  一是理顺园区管理体制。针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中存在的管理部门与建设单位职责不明确、市县政府主体意识不强、主动性不高、投融资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科技厅从去年以来相继开展了多次调研和座谈活动,认真听取了各方面对加强园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着手起草《自治区关于加快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在起草过程中,由于国务院和国家科技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同时科技部正在制定“十三五”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为了使我区出台的意见能够与国家相关政策相衔接,并充分体现创新、管用、易行等要求,目前我们一方面在等待国家“十三五”管理办法的出台,另一方面计划组织人员赴部分省区学习考察,借鉴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我区的园区建设发展意见。该意见将于年底前提交自治区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二是加强园区科技支撑工作。2014年以来,科技厅为了强化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引领示范工作的支持,整合自治区科技富民强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资金,设立了农业科技园区专项。每年安排资金1400万元,重点支持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和入园企业,围绕园区主导产业技术需求,开展科研攻关与集成创新。今年共在5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安排实施科技项目23项,涉及设施园艺、草畜、瓜菜、渔业、中药材等多个产业。同时,在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科研基础条件建设资金等方面,加大对园区的倾斜支持力度,全力提升园区的科研基础条件、集成创新能力和示范展示水平,发挥辐射引领作用。

  三是注重培育园区高新技术企业。今年,按照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科技厅制定了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望于下半年正式印发实施。办法明确了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及相关扶持政策,下一步将重点围绕五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大力培育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力争到“十三五”末,在每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培育1~2家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提升园区的产业集聚功能和创新发展水平。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6年9月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501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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