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政策解读数据
来源:宁夏科技厅 作者: 时间: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全区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自治区科技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6章21条,对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和运行全过程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定位、主要任务及组建主体。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集聚和培养高层次工程研究人员的重要平台。主要任务是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和行业领域发展中的关键共性问题,进行系统化、工程化研究和成果转化,为产业发展提供成熟配套技术、工艺、装备和新产品,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依托科技型企业、有研发活动的大中型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单位建设。
(二)明确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建原则及条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坚持“统筹布局、聚焦产业、支撑发展、动态管理”的原则。从科研基础条件、人才团队、工程化研究和成果转化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明确了组建条件。同时对环保、安全等重大责任事故及科研诚信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近两年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未出现科研失信等问题。
(三)明确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主体及其职责。自治区科技厅主要负责支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和发展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及其全过程管理;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五市科技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培育、初审、推荐及监管、考核评估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主要负责提供基础条件和经费保障,承担日常管理工作。
(四)明确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审组建和考核评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行网上常年申报,分批评审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行年度报告和定期评估制定,对评估优秀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优先给予项目支持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创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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