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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35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索引号 640000004/2024-00215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责任部门 自治区科技厅

自治区党委金融办:

现就马玉清提案者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纾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为有效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融资困难,自治区科技厅持续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综合运用风险补偿贷款、科技担保基金、融资费用补助等科技金融工具,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加速向科技企业聚集,2023年共撬动金融资本43.28亿元,支持科技企业853家。

一、科技金融支持企业情况

针对初创期科技企业轻资产、高风险特点,自治区联合市县、园区等共同设立2.63亿元风险补偿资金池,大力发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贷款业务(简称“宁科贷”),建立政银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银行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首贷不超过300万、续贷不超过500万的信贷支持。截至目前,“宁科贷”在贷企业516家、在贷金额14.2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5.4%、17.9%。

针对成长期科技企业融资额度高、抵押担保少的特点,自治区联合市县、担保机构共同设立了5支、总规模2.35亿元的科技担保子基金,开展科技担保贷款业务(简称“宁科担”),通过建立政担风险分担机制,提高单户担保金额上限,引导担保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目前,“宁科担”在贷企业75家,在贷金额7.1亿元,单户贷款金额946万元,与“宁科贷”相互补充,形成接力式金融产品体系。

针对科技企业融资贵问题,自治区设立了科技金融项目资金,对科技型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实施科技创新活动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担保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评估费等融资费用给予补助。“十四五”以来,自治区累计投入财政科技资金6400万元,对560家次科技企业的融资费用给予补贴,撬动金融资本35.6亿元,获补企业平均每家降低融资成本22.7%。

为加大科技企业股权投资支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科技厅等5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政府引导、市场培育两个维度提出了投资奖补、税收优惠、服务优化、机制完善等10条措施,其中,为鼓励创投机构投早投小投科技,对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满2年的投资管理机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每家机构年度累计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科技厅将与人民银行宁夏分行等部门加强合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科技金融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政策引领和财政撬动作用,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金融机构把更多资源用于促进小微企业科技创新。

一是建立科技企业融资需求库。常态化征集科技企业融资需求,并推送给金融机构开展对接,进一步畅通融资信息通道。

二是完善科技金融支持政策。修订“宁科贷”管理办法,优化风险补偿机制,更好发挥激励和导向作用。深挖科技企业数据潜能,加快建立以数据要素为企业创新能力评级的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精准支持。探索开发“转化贷”等政策产品,强化财政金融协同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三是加强科技金融服务评价。扩大科技金融战略合作范围,加强政策协同、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将融资解决方案更好融入科技企业创新全过程。定期对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对科技金融服务成效较好的金融机构纳入贷款贴息、风险补偿、担保基金合作范围,服务成效不良的金融机构解除业务合作。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动态调整风险补偿资金、科技担保基金等科技金融项目资金在各银行存放额度,调动金融机构支持科技企业积极性。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