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5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索引号 | 640000004/2024-00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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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24-07-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
责任部门 | 自治区科技厅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现就郭雪平代表提出的《关于恳请自治区统筹派遣区级农技人员支持永宁农业产业发展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今年,自治区科技厅围绕永宁县农业科技人才需求,进一步加大科技项目、科技人员支持力度,安排县域科技成果引进示范项目资金240万元,选派科技特派员149名(其中自然人65名、法人84家),支持永宁县提升农业产业技术水平。根据郭雪平代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永宁县农业科技人才供给,助推永宁县农业产业发展。
一、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大科技人员选派力度。针对永宁县农业农村领域技术需求,选派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等各类科技人员,开展技术研发推广和指导服务。组织实施县域科技成果引进示范项目,支持科技特派员等科技人员通过“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帮着农民赚”,加大公益性科技服务力度,提升农民种养水平,助力农民增产增收。二是加大乡村本土科技人员培养力度。引导高校、科研院所高水平专家团队,通过科技项目和科技服务,为永宁县培养一批本土科技人员。把技术人员、知识青年、“土专家”“田秀才”等吸纳到科技人员队伍中,壮大永宁县基层科技服务力量。三是加强农技人员培训指导。进一步搭建线上服务平台,组织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等依托网络平台开展技术指导、信息服务,举办“农业科技大讲堂”“科普讲座”,开展农民生产技能培训,提升科技服务能力。
二、推进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服务载体建设。支持有实力的法人科技特派员、创新联合体、星创天地等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站点,加快编织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网络。二是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支持科技特派员等科技人员创办、领办、协办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涉农企业等经营服务主体,创新科技服务新模式,提升自身实力。
三、推进科技合作交流
一是推进东西部科技合作。以闽宁合作为重点,积极支持永宁县拓展东西部科技合作领域,加强与区外科研院校、企业、园区科技合作交流,组织签约一批东西部科技合作项目,吸引区内外高水平创新团队在永宁县创新创业。二是加强科技人才引进。通过联合实施科技项目、共建创新平台等方式,柔性引进区外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推动厦门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永宁县企业开展产学研用交流合作。三是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支持宁闽合发双孢菇与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宁夏农林科学院合作建设闽宁现代食用菌科技合作示范基地;支持晓鸣农牧与上海农业科学院、宁夏大学合作在闽宁镇建设闽宁智慧农业扶贫产业园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熟化基地,切实壮大创新力量,为永宁县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