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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514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640000004/2023-00132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责任部门


曹晓红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试点开放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助力我区中小学科普教育事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科技厅、教育厅、科协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同等重要”指示精神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高度重视中小学科学普及和科技创新工作,围绕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载体建设,提升中小学生创新意识和科学实践能力,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培育认定自治区科普基地94家,其中围绕自治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有23家,建设智慧科普校园10个,搭建了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平台,为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建设了3所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立了81个自治区级中小学研学实践基地。二是多次举办宁夏科技活动周、宁夏科普讲解大赛、宁夏科学实验展演、宁夏科普作品传播大赛、宁夏青少年机器人大赛、宁夏“科创筑梦”蒲公英科教育苗提质行动暨“英才计划”、科学家精神进校园及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等系列科普活动,推动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普基地等向社会开放,尤其是向青少年免费开放,引导青少年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培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三是支持科普工作者、科学爱好者及各类机构开展科普作品创作开发。2022年,围绕自治区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研发成果,由自治区科技厅支持开发创作的科普微视频《“头”等大事 不容忽视——脑与认知》,入选全国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在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科普中国、宁夏微科普等平台播放并广泛传播,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四是自治区科技厅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采取“四不两直”“联检+抽检”“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全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摸底排查、数据稽核、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及防火防爆专项安全排查等,制定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类校外培训类别项目清单》,进一步规范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批和监管。

科技创新平台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推动技术创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器,也是推动科学普及工作专业化、常态化的重要载体。今年,自治区科技厅围绕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科普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我区科普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短板和不足,起草并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新时代全面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推动科普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促进科技创新资源科普化”。下一步,自治区科技厅将全力贯彻落实《实施意见》部署,根据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推动科普与科研融合,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平台助力科普作用,不断提升全民科学素养。

一是鼓励自治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聚焦自身在产品研发、成果转化推广等方面的优势特色,拓展实验室、生产线、产品展示中心等科普功能,开展科技创新成效、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等科普宣传,提升公众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认知水平。鼓励科技创新平台的科研人员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进园区、进车间、进企业、进校园开展科普宣讲,促进科学研究与科学知识普及有机结合、融通发展。

二是鼓励引导自治区科技创新平台、野外观测研究站、地震台(站)等公共科研设施资源,定期或不定期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同时将科普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平台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平台结合自身资源和优势特色,增强科普功能,积极开展科学实验、科普展览及科普宣传等活动,让更多社会科普资源惠及公众,激发社会公众认识科学、探究科学的兴趣和热情,推进公众科学素质提高。

三是积极开展科普讲解和科学试验展演等活动。每年坚持举办宁夏科普讲解大赛和科学实验展演汇演等活动,鼓励全区科普工作者、专(兼)职科普讲解人员、科学爱好者及科技创新平台等踊跃参赛,强化科普产品供给,引导社会公众增强科学意识、创新意识,不断提升科学素养水平。

四是激发科普工作者创新活力。将科普业绩纳入科技人员职称评定、晋职晋级、科研成果评价、人才推荐评选等内容,打通科普工作者职业晋升通道,增强职业认同感,提升科普人才质量。将科技创新平台开展科普活动情况纳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高质量科普助力高水平科技创新,推动新时代科研与科普工作深度融合、协同发展。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