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95号提案协办意见
索引号 | 640000004/2022-01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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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21-10-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
责任部门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关于马保相委员提出的“关于发展固原市林下中药材仿野生种植”的提案(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95号),经研究,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宁夏是西北地区药用植物种质资源的典型代表区域和资源优势突出的“天然药库”,中药药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固原地区气候类型多样,生态适宜幅度宽,属于湿润森林草原、半湿润草甸草原、半干旱典型草原、干旱荒漠草原的过渡带,药材种类丰富。固原市有240万亩退耕还林还草地、200万亩移民迁出地区,具有发展仿野生栽培中药材的基础条件。近年来,我厅积极配合产业主管部门,支持中药材专家指导组和中药材产业协会开展工作,完善中药材栽培管理技术体系,提升品种质量,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退耕还林面积大的优势,大力发展仿野生中药材栽培。
一、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方面
通过基础研究计划、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计划等,先后启动实施了大宗中药材野生抚育、中药材标准生态种植、特色药材深加工、道地药材规范化技术集成示范与精准扶贫等161项科技项目。以后补助、风险补偿、科技创业引导资金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实施《宁夏中药材产业创新发展推进方案》“22842”工程,建成了2个药用植物园、8个优势地道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以及4个中药材产业园区,支持建成宁夏天然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医药现代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中药材开发与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
二、在产业科技攻关方面
聚焦中药材林下种植特色优势和薄弱环节,以产业科技需求为导向,以构建中药材全产业链科技创新体系为重点,充分利用东西部科技合作机制,与南京中医药大学、浙江理工大学、厦门大学、宁夏大学、宁夏农科院、上药集团、香雪集团等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建立科技合作关系,组织实施了六盘山道地中药材产业化开发技术研究、六盘山道地中药材资源修复与保护和林下中药材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等项目。固原市彭阳县、西吉县、隆德县等县针对中药材规范种植、种苗繁育、生产加工机械等方面均出台了补贴政策,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和补贴政策的共同推动下,培育了一批新型经营主体,推进规模化经营,引领标准化生产,初步形成了大田种植、林下仿野生栽培两种种植模式,保障了种子、飞播飞防和基地管理保护的投入。
三、在仿野生中药材栽培管理方面
充分发挥“两组一会”服务机制体制,完善中药材栽培管理技术体系,提升品种质量,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退耕还林面积大的优势,大力发展林下中药材栽培。强化采收管理,政府职能部门确定栽培种植区域,实行分区域有序采收管理,按照退耕还林确权的林草地,谁的地,谁管护,4-5年以后,政府组织适期采收,企业收购的模式进行规模化管理。
四、在招商引资方面
充分发挥东西部科技合作机制,促进区内药企、合作社等新型研发机构与14家医药企业、16个中药材基地签订合作协议,构建产学研联合机制。联合举办中药材产业展示展销、大招商、精准对接、中药康养、专题讲座等活动,通过“看基地、展精品、品药膳、搞推介”系列活动,搭建起生产基地与药企药膳购销合作平台。选派科技扶贫指导员、“三区”人才、科技特派员深入近50个中药材集中种植村开展科技服务,建立“一村一品”科技脱贫致富示范村,开展大规模的技术培训和精准科技服务,在大力推动中药材种植的同时,推进仓储、物流、加工和文化旅游康养建设。
五、在科技培训与技术服务方面
不断完善技术培训与技术服务体系。选派技术骨干深入合作社、田间地头,通过“合作社+建档立卡户+科技部门+科研院所”技术培训模式,以重点企业、重点示范户及建档立卡农户为对象,举办中药材产业发展论坛、现场观摩会等,年均举办中药材种植现场观摩会及技术培训20-30次,服务企业10家,种植大户20家,培训人数2000多人次。
下一步,自治区科技厅将积极支持固原市林下药材产业高地建设,引领支撑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推动建设中药材退耕还林示范基地。在退耕还林地开展中药材补播、抚育等研究,建设中药材退耕还林示范基地。重点支持酸枣仁药材的退耕还林基地建设。支持隆德县在陈靳、山河等乡镇的退耕还林区、移民迁出区新建野生资源修复、林药间作种植基地12万亩。二是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中药材领域科研成果向企业转化,区内中药材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在区内转移转化的,按自治区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予以支持。依托科技园区、高校、科研院所和骨干企业建设一批中药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加快仿野生栽培等一批新技术、新产品的示范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