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手机版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0号建议答复

索引号 640000004/2022-01045
文号 宁科函〔2021〕5号
生成日期 2021-10-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责任部门
李全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建设银川科技服务产业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把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作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有利于科技服务业健康发展的组织制度、运行机制和政策环境,培育了一批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的科技中介示范机构,培养了一支专业化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初步建立了开放、竞争、规范、有序的科技服务体系,推进科技服务业稳步发展。截至2020年底,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组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450家,培育“双创”载体90家,培育认定30家科技中介示范机构,建成宁夏技术市场,推动和支持市、县建设技术分市场,培育建设4家自治区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基地,推动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获批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实现我区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零”突破。
  一、关于建设“科技要素交易(展示)中心”方面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三年攻坚战期间地方交易场所清理整顿有关问题的通知》(清整办函〔2019〕35号)及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中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的要求,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意见为:我区现阶段不能再新设“科技要素交易(展示)中心”等类似交易场所或相关交易机构。
  从我区现有交易场所业务开展情况看,可通过借鉴外省知识产权交易场所(北京、成都)的成功经验,支持具备知识产权交易条件的科技服务机构,围绕专利、技术秘密、版权、商标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逐步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策划、项目受理、信息发布、组织交易、结算交割等,支持企业通过进场交易的方式输出、吸纳知识产权成果。
  二、关于支持科技服务孵化基地方面
  为加快各类孵化器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众创空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涵盖了对孵化器建设主体、服务能力、科技企业培育、孵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全方位支持。其中,对认定为国家和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支持;对认定为国家和自治区级众创空间的,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的支持。下一步,将加强银川科技服务产业园创业孵化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开展各类创业辅导活动;组织专题政策解读培训班、孵化器负责人座谈会,宣传解读《关于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提升园区科技服务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园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深度对接与合作;鼓励园区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孵化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园区孵化器组建行业协会,吸纳各类咨询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和科研机构成为会员单位,为区内创业孵化机构提供金融配套、政策解读、管理咨询、教育培训、协调外联、品牌建设等综合服务,促进交流协作和资源共享,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圈,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新局面。
  三、关于建设科技要素服务平台方面
  在“双创”载体建设方面,先后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创新驱动30条”等政策措施,形成全链条的创新政策支持体系。截至2020年,全区共有科技企业孵化器29家,其中国家级5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场地总面积达到75.28万m2,管理机构从业人员404人;在孵企业数共767家,在孵企业从业人员10397人。全区共有众创空间61家,其中国家级11家。在各类创新平台建设方面:聚焦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学科技术创新需求,培育组建一批了国家和自治区科技创新平台。截止2020年底,布局建设的创新平台共有450家。这些平台聚集和培养了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取得一批重大优秀科技成果,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基础保障和支撑。同时,组建了中国枸杞研究院和宁夏技术转移研究院,开发“东西部科技合作技术转移信息化平台”,将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形成线上技术资源检索、技术需求精准匹配、产学研在线咨询对接、科技成果线上下单交易,为园区企业赋能;汇聚区内优质、全国知名科技服务机构,为园区企业提供集知识产权托管、法律状态监控、线上知识产权年费缴纳、项目价值评估及线上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科技服务;聚焦九大重点特色产业,建设宁夏技术转移智库,组建专家服务团队,为园区企业开展科技成果价值评估、重大科技成果推介,提供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研究与咨询等服务,不断增强园区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在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环境方面
  一是优化政策环境。制修订了《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自治区技术市场促进条例》《自治区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及《关于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意见》等,支持企业转化科技成果、加快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培育科技服务机构、培养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促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还将出台科技中介示范机构评价支持办法等配套政策,将在搭建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拓展科技成果供给渠道、加强技术人才培育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二是推进科技服务全面发展。面向社会公布了包括综合服务、检验检测、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主要科技服务领域的30家科技中介示范机构。建成石嘴山、吴忠技术分市场,启动建设固原市、贺兰县技术市场,推动形成区、市、县三级联动的技术转移体系,已构建起政府、高校、企业及科技服务机构多方面参与、多元化发展、多领域渗透的技术转移模式。三是大力培育技术转移人才。指导并推动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获批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在培养职业化技术经理人队伍、提升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服务能力、加强技术转移转化绩效评价等方面全面推进。围绕技术经理人能力提升、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及保护、企业技术需求挖掘、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等内容,先后举办了线下培训班4期,线上培训班7期,培训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在内的技术转移服务人才4200余名,有力的推动了我区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工作。
  五、关于在促进科技金融融合方面
  近年来,在各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大力支持下,在各市县(区)科技局和有关科技园区密切配合下,自治区科技厅联合有关部门注重政策环境营造、体制机制完善、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复合型专业人才培养,逐步探索出一条比较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的科技金融发展模式,引导金融资本支持科技企业发展成效较为明显,有效缓解了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得到了自治区各有关领导、各有关部门的好评,受到了科技企业的普遍欢迎。截至目前,全区各级财政累计投入5.88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累计投入3.46亿元、各市县(区)和有关科技园区累计投入2.42亿元;目前,存量资金4.30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有1.98亿元、各市县(区)和有关科技园区有2.32亿元。通过风险补偿、专项补贴、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等方式,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112.55亿元,支持1914家(次)科技企业。一是不断完善有利于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政策环境。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夏科技金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夏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夏科技创新与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担保基金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等近10个政策性文件,为我区科技金融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不断健全科技金融体制机制。针对科技金融工作涉及多部门、多行业的实际情况,建立了由科技厅牵头,财政厅、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等部门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共同推进科技金融发展。建立了由科技厅牵头、相关金融机构参与的合作机制,搭建了一个以政府为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广泛参与的推动科技金融发展“大舞台”。目前,合作的金融机构有37家,涉及银行、担保、创投、保险、小贷公司、中介等机构。同时,在自治区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下,围绕科技企业信贷、融资信息对接、贷后管理等方面,与各市县(区)、科技园区建立了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三是不断创新科技金融产品。针对科技企业的特点和融资需求,先后推出了贷款费用补贴、风险补偿贷款、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担保等科技金融产品,初步形成了针对不同科技企业的融资产品。四是着力加强政银企融资对接服务。建立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库。采取常年受理、分批评审入库的方式,征集企业融资需求,及时推荐至合作金融机构,主要解决政银企融资信息不对称问题。截至目前,累计入库企业1259家,融资需求总额137亿元。开展常态化融资对接活动。坚持每年举办融资对接会,邀请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面对面进行融资对接,提升企业会融资、能融资、敢融资的能力,提高融资效果。截至目前,累计举办了24场政银企融资对接会,累计参与的金融机构46家(次),累计参与的企业1805家(次)。
  下一步,自治区科技厅将联合相关部门和机构,在科技金融体制机制改革、政策环境营造、产品创新、专营机构培育、专业化人才培养等方面发力,努力构建针对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加大R&D投入力度,为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