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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52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640000004/2022-0102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9-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责任部门
赵功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宁夏技术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技术市场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市场,是我国现代市场体系和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2018年3月我区启动建设了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宁夏技术市场平台,形成了“一网一厅二室”的宁夏技术市场服务框架体系,实现了科技成果和技术需求信息发布、网上项目对接、科技成果路演、在线交易、科技政策推送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功能。宁夏技术市场已经成为促进我区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易的重要载体。目前,自治区科技厅正在多措并举,持续推进宁夏技术市场高质量发展。
  一、打造宁夏技术市场2.0版升级版。截止目前,宁夏技术市场线上平台入库各类科技成果累计11万余项,入驻技术专家5368名、科研院所1771所。2019年全区登记技术合同1930项,
  技术合同成交额16.74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12.3%、38.23%。为进一步提升宁夏技术市场平台作用,今年3月份科技厅制定了《宁夏技术市场平台2.0版升级方案》,拟对宁夏技术市场线上平台的用户层、系统层、业务支撑层、数据资源层等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实现从技术需求发布到解决的全过程关键节点跟踪和障服务。目前方案已通过多轮论证,已经委托厦门科易网着手筹建。下一步,科技厅将按照升级方案对宁夏技术市场平台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升级任务预计在2021年完成。
  二、全面布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点)。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点)是技术市场的重要延伸和组成部分。目前,全区有宁夏生产力促进中心、5市生产力(创新)促进中心、宁夏大学、宁夏农科院和宁夏技术市场在内的9家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在5市所及属县(区)科技局设立了23个登记点,实现了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点)全覆盖。下一步,科技厅将通过“政策宣传+实操培训”的方式加大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培训力度。有针对性的对各市、县(区)科技部门负责人、技术合同登记员等特定人群进行“一对一”的辅导,力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持续推进。
  三、技术合同做到“应登尽登”。今年5月份,自治区出台了《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通过“真金白银”的政策措施,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各类设计研究院、服务外包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对符合认定条件的技术合同进行认定和挖掘。同时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意见证明作为政策奖补、科技型企业申报、高新技术服务收入以及重点实验室、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科技厅加强了与科研、设计以及勘探类院所的联系,实地走访20余家单位,为其签订技术合同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对各类横向课题、重大工程设计(勘探)、软件外包和信息服务等符合认定登记条件的技术合同做到“应登尽登”。下一步,科技厅将继续加强对该类院所和企业点对点的服务。指导5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主动前往有潜在技术交易行为的高校、研究院所、企业等开展技术合同挖掘工作。
  四、创新宁夏技术市场服务模式。以持续落实《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项目形成机制改革方案》为契机,联合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和基层科技部门常态化开展技术需求挖掘和对接工作。今年累计挖掘各类企业技术需求200余项,经专家凝练、筛选最终确定112项面向全国发布。借助宁夏技术市场平台定期举办线上先导、线下联动的科技成果推介会、对接会和交易会,服务企业累计达到1269家。疫情期间,宁夏技术市场线上平台特设“战役直通车”专栏。从战“疫”支持资源、线上成果对接活动、帮扶政策、帮扶流程以及战“疫”需求征集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服务,推出《宁夏技术市场“云讲坛”》《农业科技大讲堂》《全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线上直播培训》等系列公益课程。助力企业共渡难关;启动了《宁夏技术市场条例》修订工作,为活跃技术市场交易,创新服务模式奠定了基础。下一步,科技厅将结合宁夏技术市场升级改造,盘活现有科技资源,陆续开展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估、融资服务和成果推介等增值服务。建立企业创新需求常态跟踪机制,做到技术需求及时反馈和持续跟踪,提高技术市场服务能力。
  五、畅通科技成果流通渠道。宁夏生产力促进中心与江苏省技术转移联盟、国家科技成果网、北京情报所等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搭建了技术供需对接的渠道;首次结合区域产业特点和企业创新需求,创新了中国创新挑战赛(宁夏)组织模式,今年先后在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银川举办了5行业专场,通过技术需求发布、科技成果路演和对接洽谈等形式及时解决行业和企业创新需求;举办了东西部科技合作之高校院所科技处长宁夏行活动,来自区内外24家高校、科研院所的40余位产业专家、科技部门负责人携带263项科技成果齐聚宁夏,集体为我区企业科技创新“问诊把脉”。下一步,科技厅将通过政策引导,吸引跨国技术转移机构、国家级科研机构、一流大学等来宁设立分院分所、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等研发和成果转化机构;充分挖掘我区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孵化器、星创天地、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服务机构潜力,引导其做精做专、做大做强,畅通科技成果大流通渠道。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