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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第十一届政协一次会议第53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640000004/2022-00907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9-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责任部门

自治区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快搭建宁夏产学研合作平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举办宁夏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交流会,搭建线下产学研合作平台

 

()构建宁夏技术交易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我区按照展示、交易、服务、共享、交流“五位一体”的要求,启动建设宁夏技术交易市场平台,主要是聚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投融资机构、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为技术交易双方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技术评估、技术定位、招标拍卖等综合配套服务,为企业提供精准对接,打造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新型技术交易市场。并通过积极探索线上先导、线下联动的科技成果推介会、交易会、拍卖会、路演会、创新创业大赛等新的实现形式和途径,推动企业技术需求征集、创新方法推广应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路演、推介等技术转移服务活动常态化,促进科技成果的专业转化和有效扩散。同时,通过适时举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人才交流会、成果会展会”等形式,积极引导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与区内外知名院所、高校、企业深化合作关系,拓展合作领域。截止目前,在银川中关村创新中心建成1200平米的宁夏技术市场网上平台、共享服务展厅、多媒体路演室、多功能洽谈室,并已投入运营。建成了线上技术市场信息服务平台--宁夏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并分别在五市科技局、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和宁夏农科院建立了9个分站点,为全区企业、科研院所、高校提供科技成果信息发布、科技成果推广等服务。2017年我区登记技术合同 948份,实现合同交易额7.29亿元,同比增长37.65%。建成全区五市及部分高校、科研院所宁夏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分站点,组织开展技术成果展示对接活动,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10%

 

(二)优化法治环境,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通过积极争取,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条例》正式列入2018年立法计划。自治区科技厅成立起草工作组,与自治区人大、政府法制办紧密协作,通过开展区内个调研学习取经,结合宁夏实际,起草形成《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条例》,目前已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委会审定,下一步将提请人在常委会进行审定。制定印发了《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8-2020年)》,明确未来三年,我区将紧紧围绕自治区创新驱动战略目标,强化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地位,激发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力,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在宁转移转化,构建要素齐全、功能完善、开放协同、专业高效、氛围活跃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到2020年,建成宁夏技术交易市场及覆盖全区五市和产业园区的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体系,组建10家自治区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认定10家国家、自治区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机构,建立5个技术转移人才培育基地,培养200名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布局建设50家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全区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10亿元,推动我区R&D投入强度达到2.0%,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创新需求为导向、专业化服务为支撑,市场化运行的,具有宁夏特色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格局。自治区科技厅修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了科技成果管理。2018年我区设立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项目,为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等相关领域内发生的科技成果转让、许可产生技术交易并签订了技术交易合同的项目给予补助。

 

(三)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我们把搭科技创新平台作为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一个抓手,集聚创新要素,优化资源配置,着力培育组建的同时,注重加强管理,提升现有创新平台建设水平。一是突出重点,积极培育组建各类创新平台。引导院校、企业针对自治区产业发展需要,组建各类型研发机构,做好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服务平台培育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389家,其中重点实验室31家(国家级3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6家(国家级3家)、工程研究中心36家、企业技术中心83家、临床研究中心20家、技术创新中心173家。二是加强国家级创新平台的建设管理。充任利用会商机制,对已建设的各类自治区级创新平台进行提升,积极培育组建争取为国家级各类创新平台。截止目前,建成国家重点实验室3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获批国家科技合作基地、联合实验室6家。2017年获批的省部共建煤炭高效利用与绿色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实现我区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零的突破,自治区政府每年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科技厅每年从重大科技项目、科技基础条件建设专项等方面予以支持。三是加大支持力度,推进平台持续发展。每年通过科技创新发展专项和科技基础条件建设专项对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的科研基础条件能力建设进行支持,并在重点研发计划上予以支持。四是加强绩效评估结果运用,实施创新平台动态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绩效评价,2017年组织完成了107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的绩效评估工作,形成总的评估报告人分评估报告,对评估为优秀的,以自治区创新发展专项、基础条件建设专项予以倾斜支持,对评估为不合格予以撤销并明确依托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自治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五是以“科技支宁”东西部合作为抓手,积极吸引联合共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2017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我区鼓励各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与区外东部科技强省及中科院、工程院及高校开展合作,积极引进联合共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目前,我区政府与中国工程院签署共建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宁夏研究院,这是继湖北、天津等省市后,中国工程院与省级共建的第5个地方研究院,是西北地区首家。推进了银川技术产业研究院、中国葡萄酒产业技术研究院、中国枸杞研究院、中国(宁夏)奶业研究院、宁夏石墨烯材料研究院、宁夏炭基材料产业研究院建设。这些产业研究院的建立将为自治区传统产业提升、新兴产业提速、特色产业品牌及现代服务业提档的重大需求做好服务,同时,将围绕各领域需求,组织开展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科技服务和国际合作等活动,将成为推进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创新基地。

 

二、关于在依托企业两化融合平台,搭建产学研合作“云”平台

 

(一)全力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近年来,我们持续开展两化融合贯标和评估工作,引导企业建立起信息化条件下的现代研发、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在协同研发、精益管理、市场快速响应等方面的竞争优势。2017年我区两化融合指数达58,较2016年增长5个点。全区共有国家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49家,自治区贯标试点企业10家,初步构建了国家、自治区、市县、企业四级贯标试点体系。共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宁夏唯一一家获得国家两化融合贯标示范企业殊荣的企业。2018年,我们力争新增国家贯标试点企业15家。同时,分行业、分区域遴选一批我区贯标试点企业,从管理体系建立、流程与组织变革、解决方案实现等多个方面总结经验和做法,开展示范推广,不断激发企业贯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全力实施工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一是积极争取国家试点示范项目落地宁夏,鼓励企业开展工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推动相关行业研发创新、协同制造、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平台建设及应用推广。2017年,宁夏共享装备的铸造工艺全流程虚拟设计平台项目被列为国家2017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吴忠仪表服务型制造“双创”平台建设、宁夏如意“互联网+”数字化智能纺纱生产新模式、维尔铸造中国标准动车组铝合金枕梁生产制造等3个项目被列为国家“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2018年,银川滨河如意服装智能工厂IT信息数据一体化平台等11个工业互联网平台典型案例、银川市智慧政务行政审批及综合服务系统等7个智慧城市优秀系统解决方案、银川华信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鲜致网上农贸市场电商平台等17个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被推荐上报工信部,目前正等待工信部评审结果。二是以区内外工业互联网企业、科研院所为依托,为我区工业互联网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服务。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要求,我们起草了《自治区加快“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支持引导企业开展跨行业跨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研发、原有工业云平台的升级与改造,培育打造一批支撑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的企业级平台,实现企业内部及产业上下游、跨领域生产设备与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三是转型升级,推动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为推动我区百家工业企业将信息基础架构和应用系统向云平台迁移,引导中小企业利用云服务缩短研发周期、提高响应速度、降低研发和生产成本。我们起草了《自治区工业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将通过财税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各类工业企业充分依托云平台购买服务,降低企业信息系统构建成本,快速形成信息化创新能力。

 

三、关于完善产学研合作支持政策

 

(一)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我区党委、政府把创新驱动战略确定为宁夏未来实施三大战略之首,强调把发展的基点放在创新上,让创新成为宁夏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石泰峰书记、咸辉主席先后多次专题调研科技工作专题调研科技创新工作,对我区科技创新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成立了自治区创新驱动战略领导小组,召开创新驱动战略推进会,全力推进创新驱动战略,出台了《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等30条政策措施及系列助推创新驱动发展的法规政策。各市党委政策结合各自区域发展特色优势,制定出台系列促进创新发展政策措施,形成了激发科技创新要素活力的政策保障体系,打造了风生水起的创新生态,全区上下形成“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热潮。特别在推进宁夏各类研发平台建设中,创新30条中明确提出:积极引进各类创新平台,吸引国家级科研机构、一流大学和创新实力强的大型企业来宁设立分院分所、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等研发和成果转化机构,设立整建制机构给予投资总额3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支持,设立分支机构给予投资总额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对世界500强和国内100强企业来宁设立独立法人研发机构并开展研发活动的,采取“一事一议”给予更大支持。对与自治区联合共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列入基础条件建设和人才支持计划,按照新增投资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给予支持。

 

(二)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未来5年,支持区内企事业单位加快建设100个以上高水平创新平台。对承担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的,分别给予100-200万元和50-100万元人才队伍建设经费支持;对创新能力强、成果转化显著、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创新平台,每个平台最高可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用于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探索与中科院、中国工程院及有关高校合作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支持以著名科学家命名并牵头组建科学实验室、研发中心等,自治区最高可给予300万元人才队伍经费支持等等。这些政策措施为推进宁夏产学研合作平台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也激发了各类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积极搭建各类创新平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建设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推进协同创新。2016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意见》,明确要求促进产业协同创新,围绕我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创新平台及大型骨干企业研发机构,联合区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建立10个以上自治区级产业协同创新中心,自治区财政对每个给予不少于500万元支持。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积极培育建设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目前在农业物联网、瓜菜、煤化工、控制阀制造组建4家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每家中心给予500万元支持,目前共支持2000万元。

 

四、关于成立自治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一)设立科技担保基金,助推进企业创新创业。为构建针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融资体系,按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要求,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设立了“宁夏科技创新与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担保基金”(以下简称“科技担保基金”),并印发了《宁夏科技创新与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担保基金实施方案》和《宁夏科技创新与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担保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科技担保基金属于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自治区财政首期投入资金1亿元,引导市级财政、科技园区、担保机构出资1.5亿元,共同成立2.5亿元的5支科技担保基金,与银行合作放大3-10倍贷款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发展,破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科技担保基金首期由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分别与银川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银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银川市科技局合作设立银川市科技担保基金;与石嘴山市鑫鼎担保有限公司、石嘴山市科技局合作设立石嘴山市科技担保基金;与吴忠开源扶贫担保有限公司、吴忠市科技局合作设立吴忠市科技担保基金;与宁夏宁东担保有限公司、宁东管委会合作设立宁东科技担保基金;与宁夏农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宁夏科技担保基金(农投)。科技担保基金主要支持自治区内注册的、科技类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重点跟进支持宁夏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支持的企业、国家及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自治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宁夏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库企业、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领办或创办的企业。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负责科技担保基金宏观管理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具体运作由合作担保机构负责独立运营。为激励科技担保机构,科技担保基金采取让利于担保机构的运作模式,自治区出资部分作为引导性资金,不承担代偿风险,但将其产生的担保费用收益让利于合作担保机构(单位)。同时,三年期满,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以自治区政府担保基金存量额度的10%给予合作担保机构奖励。

 

(二)开展风险补偿贷款,助推科技企业高速发展。2014年,科技厅、财政厅创新财政投入方式,联合有关市县、金融机构启动了宁夏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贷款(以下简称“宁科贷”)试点工作。试点工作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自治区与市县共同建立风险资金池,金融机构以风险补偿资金为基数给予510倍放大的贷款授信,并在利率上予以一定的优惠,出现风险后由自治区、各市县(区)、项目单位及合作金融机构共同承担。截至目前,试点地区已覆盖银川市、石嘴山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青铜峡市、中卫市;专项资金规模达到7100万元;累计为241家(次)企业发放贷款62570万元。

 

非常感谢自治区工商联对科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继续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科技工作,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8723

 

联系人及电话:科技术厅发展计划处     何徽   0951-5013176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