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科技创新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5〕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研发费用财政后补助项目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5〕8号),现将2025年自治区企业研发费用财政后补助拟支持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至9月1日。公示期间,如反映相关问题线索,可采取电话、书面等方式向科技厅监督评估与科技安全处或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非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监督评估与科技安全处 0951-5032671
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 0951-5031361
业务处室 0951-5066384、5032687、5026942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西桥北巷95号南楼
附件: 2025年自治区企业研发费用财政后补助拟支持企业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