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1〕3号)规定,现将2025年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农业农村领域)第一批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5年5月13日至5月19日,凡对拟立项项目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监督评估与科技安全处反映。
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951-5032301
监督评估与科技安全处联系电话:0951-5020881
附件:2025年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农业农村领域)第一批拟立项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