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补助办法》(宁科规发〔2022〕8号),现将2025年自治区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拟补助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5年4月14日—4月18日,凡对拟补助项目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监督评估与科技安全处或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反映。
监督评估与科技安全处:0951—5032671
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0951—5031361
附件:2025年自治区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拟补助项目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