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强化县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的实施方案》(宁科资配字〔2023〕58号),按照《自治区县域科技成果引进示范推广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宁科规发〔2022〕5号)和《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0〕5号)规定,现将2024年自治区县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第二批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8月7日至8月13日,凡对拟立项项目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反映。
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951-5032301
附件:2024年自治区县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第二批拟立项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