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发挥软科学项目支撑服务科学决策的作用,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软科学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将组织申报2024年自治区软科学项目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自治区内注册1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开展过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自主研究,并已取得较突出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研究水平,符合有关限项申报规定。
(三)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在科研严重失信行为惩戒期,无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四)申报项目应明确提出具体调研计划或实证分析方案,列明具体调研对象、样本选择依据、案例资料获取途径等。项目研究成果须以产业发展规划、专业研究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决策咨询报告、发展解决方案、技术路线图等形式提供。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申报快速入口—按业务处室—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处—2024年自治区软科学项目进入申报入口,在线注册填报项目申请书。
(二)审核推荐。申报单位主管部门或所在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申报项目的网上审核推荐。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二)自治区软科学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单个项目支持资金额度不超过10万元,申报时无需编制预算,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三)软科学项目应严格按照实施周期组织验收,验收时除提交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外,还须形成3000字左右决策建议报告,内容未经允许不得对外公开。
业务咨询: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处 0951-5020998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0951-5011204
附件:2024年自治区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