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科技局,各高校、科研院所,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为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构建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培养体系,营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良好环境,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生高水平改善做出科技工作新的更大贡献,按照《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试行)》要求,自治区科技厅拟于10月25日—27日举办“2023年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初级)线上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
宁夏对外科技交流中心(中阿技术转移中心)
二、培训时间
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10月27日(星期五)
三、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将以“远程线上”的方式邀请国内行业领域相关专家进行授课,包括集中授课、分点研讨、同步线上考试等环节,参培人员须下载安装腾讯会议APP。
四、培训对象和人数
自治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相关人员;各高校、科研院所、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相关工作人员;各市、县(区)科技局以及宁东管委会科信局从事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相关人员;自治区科技厅各处室、单位相关人员等,共240人。
五、培训内容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培养、技术转移概论、技术合同登记实务、科技法律法规与科技政策、技术评估评价实务、技术需求挖掘等。
六、报名方式
1.参加培训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进群,根据群内培训安排,及时完成线上报名,报名通过后系统将会提供会议密码,登陆“腾讯会议”后凭密码加入会议室进行培训学习。
2.参加培训人员于2023年10月23日18:00前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信息表、参培回执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825161399@qq.com。
七、培训要求
1.本次培训后将开展线上考试,考试平台将通过微信群进行发布,请参训学员及时关注群消息。培训期间实行线上考勤签到,出勤率低于80%或在线学习时长不足80%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2.参加培训人员于2023年11月10日前提交一份案例分析报告(报告不少于2000字,可自主选择专利分析、项目研判、商业报告、技术方案、科技服务等方向撰写,文件命名为“单位+姓名+报告名称”)至1825161399@qq.com邮箱。通过考试且案例分析报告合格的参训人员将由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核发《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才能力等级培训结业证书》。
3.本次培训授课内容涉及授课老师个人或单位知识产权,培训期间严禁对授课内容进行拍照、录像、录音、复制和传播。若产生知识产权纠纷,由侵权个人和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联系人:张家兴 17795160507
马成忠 0951-8735163 17795028544
王 玮 0951-5021788
附件:1.培训课程安排
2.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信息表
3.参训回执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