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宁夏上海科创中心
(人才大厦)招商入驻的公告

信息来源: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10  访问量:


各市、县(区)科技局,有关企业: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破解我区高端人才招引难题,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启动宁夏上海科创中心(人才大厦,以下简称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工作目前上海科创中心正在改造装修,预计202312月底前完工,现面向宁夏各企业进行入驻招商

一、目标定位

上海科创中心依托上海高精尖人才和高校院所集聚优势,充分吸引上海及长三角地区科技和人才资源向宁夏流动,高端和新兴产业向宁夏转移。聚焦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重点产业,将上海科创中心打造成为宁夏对外开放、人才聚力、科技赋能、成果落地,促进经济发展平台”“新通道”“新引擎具体定位是打造六个中心——宁夏企业飞地研发中心、科技创新人才聚集中心、招才引智招商引资中心、需求发布成果交易中心、项目孵化产业导入中心、展销博览宣传推广中心。为宁夏企业研发创新提供平台保障,实现研发在沪、转化在宁;为宁夏企业引进人才提供平台支撑,实现引才在沪、用才在宁;为宁夏主导产业成果转化提供导入通道,实现对接在沪、落地在宁;为宁夏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渠道,实现引资在沪,用资在宁;为宁夏企业提供产品展销推广服务,实现销售在沪,生产在宁

、运营机制

宁夏上海科创中心(人才大厦)实行党政主导、部门协同、平台共建、国资运营、市场机制的运营模式,建立由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宁夏农垦集团等部门协作配合、协调会商、协同推动的工作机制。由宁夏农垦集团所属公司——上海宁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市场化运营管理。

三、大厦硬件情况

(一)基本情况。上海科创中心位于上海市中心城区中部(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997号),中心地理位置优越,紧邻内环高架,交通十分便利,是一幢纯商务办公楼,全方位对外开放。

(二)办公布局。大楼一层为共享交流推介空间,用于科技成果展示、路演以及优质特色产品推介二至五层面积约3200平方米,为租用办公区域,共有办公室38间,其中6304-6个工位)28607-12个工位)410015-20个工位),可全部作为宁夏入驻企业在上海设立研发机构的办公场所四楼设有大小型会议室3,可供入驻企业免费使用。

(三)配套设施。中心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提供差异化升值管理服务中心拥有车位50地上每个楼层设有公共茶水吧和卫生间;一楼设有对外营业的职工餐厅二楼设有休闲咖啡吧和户外花园式露天平台三、四、六楼提供开放式休闲露台地下一层设有葡萄酒品鉴中心、健身房

四、入驻方式及租金

入驻租金按照低于静安区写字楼租赁标准3-5//天执行,每个工位面积约5-6㎡,租金包含水、电、物业管理(约30//)、车位费(约1000//等费用。入驻企业可以选择以下三种入驻方式入驻方式不同,租金略有不同。

(一)拎包入驻。办公场所的设计、装修和办公家具购置由入驻企业委托上海宁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完成,各企业拎包入驻,租金为5//天。

(二)半拎包入驻。办公场所地设计、装修由上海宁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完成,各入驻企业按照宁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菜单款式和颜色自行购办公家具,租金为4//天。

(三)自费装修。入驻企业在1016日前到上海宁夏科创中心实地查看,根据设计总体方案提出个性化装修意见,装修公司按照要求进行装修,入驻企业承担装修费用并自行购置办公家具,租金为3//天。

五、奖补政策

入驻上海科创中心的企业飞地研发中心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飞地研发中心备案支持暂行办法》自治区科技厅备案的可享受以下支持

科研经费

1.首次备案的独立研发机构按备案上年度非财政支持研发经费投入的3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首次备案的联合研发机构按备案上年度申报主体实际投入飞地研发中心的非财政支持研发经费的3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绩效奖励

每三年对备案的企业飞地研发中心组织一次综合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秀的独立研发机构和联合研发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奖补。

人才政策

1.独立研发机构可申报自治区人才小高地,获批后给予50万元支持;可申请建立自治区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获批后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支持,进站博士给予1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可申请组建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获批后最高给予200万元支持。

2.独立研发机构全职聘用的研发人员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全日制博士给予每月5000元补助,重点院校重点学科硕士给予每月3000元补助,连续补助5年。

3.独立研发机构全职聘用的研发人员可申报自治区科技领军人才,获批后培养期内给予100万元支持;可申报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获批后按相关规定给予一定支持和奖励;可申报宁夏杰出人才奖”“塞上英才”“塞上名家系列等人才奖励,获批后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5万元奖励。

六、入驻流程

(一)提出申请。有入驻意向的科技型企业向注册地所在地级市、宁东管委会管理部门提出入驻申请

(二)进行初审。企业所在地级市、宁东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对入驻申请进行初审,将有实际需求和研发条件保障的企业推荐到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三)确定名单。由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会同自治区党委人才办、自治区科技厅会商审议后,确定最终入驻企业名单

(四)办理入驻。确定的入驻企业与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上海宁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入驻协议,缴纳租金,办理入驻手续。

七、其他事项

请意向申请企业于近期向属地科技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各地级市、宁东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后,于20231016日前向自治区科技厅报送推荐入驻企业名单。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科技厅: 朱艺璇   0951-5020127(报送要求及政策咨询)

宁夏农垦集团:娄颜华13209668658(大厦硬件及入驻管理咨询)


附件:企业入驻上海科创中心推荐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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