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宁科规发〔2022〕6号)规定,现将第二批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7日,凡对拟立项项目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反映。
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951-5032301
附件:2023年自治区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第三批)拟立项项目清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