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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自治区企业研究
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的通知

信息来源: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13  访问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开展2023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申报工作。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分为企业年度研发费用后补助、规上工业企业新增研发费用奖补和首次入规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奖补三类,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年度研发费用后补助

1. 宁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正常,财务管理规范,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

2. 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符合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要求,且本年度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二)规上工业企业新增研发费用奖补

1. 宁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正常,财务管理规范,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

2. 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符合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要求,且连续两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3. 企业属于2022纳入统计调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并且2022年研发费用总额(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年度研发费用小计数据为准)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主营业务收入数据为准)达到3%及以上。

(三)首次入规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奖补

1. 宁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正常,财务管理规范,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

2. 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符合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要求,且连续两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3. 企业属于2022首次纳入统计调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申报流程

1. 市、县(区)科技局、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会同本级税务管理部门通知本地符合条件的企业,推动做到应报尽报。

2. 企业登录自治区科技厅网站(https://kjt.nx.gov.cn),通过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报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 市、县(区)科技局、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会同同级税务、财政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和数据进行审核,填报本地区《申报企业汇总表》并联合推荐。

三、申报截止时间

企业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108日,各地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1020日。

四、业务咨询方式

业务联系人及电话:蒲   0951-5032687

                  苏胜亮  0951-5066384

申报系统服务电话:0951-50112045020580


附件:申报企业汇总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39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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