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年度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07  访问量:

各市、县(区)科技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和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引领带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23年度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属于自治区重点支持的农业高新技术领域,在区内具有领先地位和较强竞争优势,在农业新品种展示、新技术推广中具有较大的示范带动作用,上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研究开发费用,以及科技人员数量占比等符合申报条件,具体详见《认定管理办法》

二、申报时间

线上申报时间202347日至55日。

三、申报流程

(一)组织网络填报。

各市、县(区)科技局对照《认定管理办法》,组织各申报企业进行自我评价。符合认定条件的申报企业,按要求登录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审批认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窗口申报。各申报企业在线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确保文件内容清晰完整且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二)材料审核提交。

各市、县(区)科技局对企业申报材料(包括专项审计报告)进行初审,确保内容完整、真实、要件齐全,且企业近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环境违法、严重失信行为等负面事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汇总以正式函件58前报自治区科技厅宁夏生产力促进中心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保材料完善且符合申报要求。

(三)现场实地考察。

为了解核实企业发展和申报材料情况,农村科技处联合宁夏生产力促进中心赴企业现场考察,并指导完善申报材料。

(四)提交申报材料。

通过现场核查和申报材料审核的企业,按附件要求打印申报材料(在线带水印)一式1份。电子版(与纸版一致的PDF版)提交至宁夏生产力促进中心(用于专家评审)。

四、注意事项

(一)材料真实性。

申报企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照《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对涉及参与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中介服务机构,一经发现并查实,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二)审计机构。

选择区内外信誉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五、联系方式

宁夏生产力促进中心

人:孙   

联系电话:0951-5021183  2070006

自治区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人:荀晓赟

联系电话:0951-5021855

   址:银川市兴庆区西桥北巷95号南楼313

箱:nxsclxmb@163.com


附件: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装订顺序及要求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4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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