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科技局,自治区有关部门,宁东管委会,相关园区(开发区)管委会,各高校、科研院所,有关企业:
为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区建设,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充分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创造潜力,为打造区域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提供人才支撑,现将2023年科技人才项目及奖励补助资金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一)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资助项目。
申报条件:
1. 团队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相对稳定的研发方向,符合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学科发展方向和依托单位创新需求。
2. 团队带头人具有活跃的创新思维、突出的创新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所属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行业影响力,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 团队成员人数一般不超过20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核心成员应不少于3人;团队成员专业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能够满足团队研发方向和创新目标需要;不同创新团队成员之间不能交叉重复。
4. 团队内部建立了有效的管理激励制度,团队成员之间形成了顺畅高效的协作关系,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执行力,能够保持持续的创新活力和良好的发展潜力。
5. 团队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科技项目,前期有一定的科技成果积累,转化应用后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整体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在自治区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6. 团队依托单位应为自治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整体发展良好,研发机构(平台)健全,科技投入稳定,重视创新人才培养,能够为团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提供良好的科研基础条件,构建了吸引人才、稳定团队、激发创新活力的科研组织管理制度。鼓励以企业为主体,跨单位、跨学科、跨领域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团队。
7. 团队带头人和团队成员近三年未发生过违反科技伦理、违背科研诚信和违纪违法等行为;团队依托单位近一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申报主体:组建科技创新团队的自治区企事业单位。
申报入口: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快速入口——按业务处室——创新体系建设处(政策法规处)——2023年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申报
(二)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引才专项-自然科学领域)。
申报条件:
1. 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规定的A、B、C、D、E类人才,或者自治区企事业单位自主培养的达到相应标准的高层次人才,尚未享受过自治区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支持的,均可申报。
2. 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
3. 正在主持自治区及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超过2项的,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以项目验收合格证书标注日期为准),可在以后年度申报。
申报主体:自治区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的高层次人才(自然科学领域)。
申报入口: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快速入口——按业务处室——创新体系建设处(政策法规处)——2023年自治区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申报
(三)全职引进急需紧缺科技创新团队资助项目。
申报条件:
1. 引进的科技创新团队有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前期有良好的科研积累,符合我区重点产业、重点学科、重点领域、重大工程人才需求。
2. 引进的科技创新团队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2名以上(含2名)核心成员,团队带头人具有活跃的创新思维、突出的创新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能够协同解决本专业领域内的科研问题。
3. 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发达国家院士等顶尖人才年龄不超过65周岁。
4. 引进科技创新团队近三年科研成果丰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研发能力、技术(学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
5. 与引才单位签订了人才引进协议,约定全职在宁工作5年以上,其中成员来自国(境)外的,平均每年在宁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发达国家院士等顶尖人才每年在宁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
申报主体:全职引进科技创新团队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入口: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快速入口——按业务处室——创新体系建设处(政策法规处)——2023年自治区全职引进急需紧缺科技创新团队申报
(四)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个人及团队配套奖励。
申报主体:2022年自治区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活动获奖个人与团队。
申报材料:自治区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活动获奖个人、团队奖励申报表;创新创业活动正式文件,获奖证明和奖励额度、获奖个人和团队名册等。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活动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申报入口: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快速入口——按业务处室——创新体系建设处(政策法规处)——2022年自治区创新创业赛事奖励资金申报
二、申报组织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申报。
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本部门的申报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区属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自治区科技厅申报。
(二)评审考察。
自治区科技厅组织进行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确定拟立项项目和拟奖励名单。
(三)公示审定。
拟立项项目和拟奖励名单经相关会议研究后,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提请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审定。
三、申报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大自治区人才政策宣传力度,特别对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科技人才密集单位,要开展定点宣传和深入解读,使科技人才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
(二)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对标科技人才项目及奖励资金申报条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并做好审核把关,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有效。
(三)2022年自治区科技人才项目及奖励资金全部通过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gl.nxinfo.org.cn/nxsti/default.html)相应模块进行线上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0日。
四、联系方式
(一)项目管理及政策咨询。
创新体系建设处
联系人:丁云龙 杨 芳
联系电话:0951-5028273 5032671
(二)技术支持。
宁夏科技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网络技术科
联系人:苏红军
联系电话:0951-5021033 5011204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