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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自治区技术经理人 (中级)培训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06  访问量: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强技术经理人培养,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按照《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工作指引(试行)》和《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试行)》要求,自治区科技厅决定举办“2023年自治区技术经理人(中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国家(宁夏)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

          中阿技术转移中心

          福建海峡技术转移中心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3月20日—3月24日,20日全天报道。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州闽江饭店(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0号)

三、培训对象

各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科技园区、高等院校等单位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人员,自治区科技服务机构负责人或从事技术转移人员等。参加培训学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转移转化工作1年以上;

(二)取得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初级技术经纪人证书。

四、培训内容及形式

参照《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中级课程有关内容授课,培训课程安排见附件1。培训形式为专家授课、案例分析、经验分享。

五、报名方式

请参加培训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前,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后将报名回执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24402741@qq.com。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以短信或电话通知本人。本期培训人员不超过40人。

六、培训费用

参训学员在闽培训费用由承办单位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七、有关要求

1.学员培训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遵守自治区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参与其他与培训无关的活动。培训期间严禁聚餐吃请,严禁酗酒、滋事。

2.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提交案例分析报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通过考试的参训人员将核发《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中级技术经理人结业证书》。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成忠  0951-8735163  17795028544

           王  玮  0951-5021788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四楼423室


附件:1. 2023年宁夏技术经理人(中级)培训班课程表

        2. 技术经理人(中级)培训报名信息表

        3. 技术经理人(中级)培训报名回执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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