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鼓励在银川综合保税区
开展科技创新和业务合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宁夏科技厅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22  访问量:
五市科技局,宁东基地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银川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银川综保区”)是我区唯一一家综合保税区,以保税产业(对外加工贸易、保税加工、跨境电商、保税物流)为主导产业,享受免税保税退税、贸易管制、保税监管等政策。根据自治区商务厅有关要求,现就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在银川综保区设立分支机构并开展科技创新和业务合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鼓励科技型企业设立分支机构
  鼓励有进出口业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治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等科技型企业在综保区设立子公司(分公司),重点支持发展精细食品加工、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加工、航空物流与服务、电子组装检测等保税加工产业及发展跨境电商、保税展示、融资租赁、交易结算、检测维修、研发设计、服务外包等服务产业。鼓励和支持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光伏材料、电池材料、炭基材料、高分子材料及煤机、机床、铸件等高端装备制造领域骨干企业通过银川综保区办理进出口业务。
  银川综保区政策:综保区内免基础设施建设、机械、厂房设备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的环节税;免综保区内企业生产设备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免企业之间货物贸易之间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进口产品进到综合保税区可以保税;境内货物进到保税区,视同出口,实行出口退税。综保区内不受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限制;除禁止进境的货品外,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且在区内用于研发的货物、物品,免于提交许可证件,进口的消耗性材料根据实际研发耗用核销;综合保税区内企业进口的医疗器械用于研发、展示的,可不办理相关注册或备案手续,进入国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注册或办理备案。综保区内保税存储货物不设存储期限,可以自由流转;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管理和合同核销制度。
  二、鼓励科研院所、创新平台和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
  鼓励科研院所和创新平台结合业务需求,在银川综保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宁夏食品检测研究院、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省部共建枸杞监测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羊绒及其制品检测重点实验室、宁夏食品微生物应用技术与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等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鼓励从事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产品认证、专利服务、技术咨询等服务机构在银川综保区设立机构开展专业化服务。
  银川综保区政策:在厂房仓库租金补贴等方面配套外向型产业发展基金给予支持。
  三、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设立机构
  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器、跨境电商孵化器及宁夏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在银川综保区设立分支机构或新设,围绕银川综保区产业发展需求开展企业孵化。鼓励具备条件的在宁外籍人士在银川综保区孵化器注册企业,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进出口贸易业务。
  银川综保区政策:在物流扶持、固投奖励、厂房仓库租金补贴、跨境电商交易培训孵化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结合产业发展特点、科技创新条件和业务发展需求,及时向属地企业宣传推介综保区支持政策,助力银川综保区高质量发展。
  (二)综保区依据银川市委和市政府《关于推动银川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银党发〔2021〕24号)《银川综合保税区产业扶持政策(试行)》(银政发〔2021〕48号)的要求,积极落实相关支持政策。
  (三)请有合作意向和进出口贸易的单位与银川综保区管委会联系接洽,商谈科技创新和业务合作。
  五、联系人
  汝曼抒  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0951—8882614
  程建鹏  自治区科技厅                     0951—5019982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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