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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21年度拟认定自治区众创空间的通知

信息来源:宁夏科技厅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2-18  访问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众创空间管理暂行办法》(宁科规发〔2021〕17号),现将2021年度拟认定自治区众创空间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2月24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企业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信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向自治区科技厅举报。举报电话:(0951)5032301。来信请寄: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西桥巷95号南楼,自治区纪委监委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邮编:750001。
  附件:2021年度拟认定自治区众创空间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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