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1年自治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专项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凡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来访形式向科技厅规划与基础研究处或驻厅纪检监察组反映。
联系电话: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 0951-5032301
规划与基础研究处 0951-5013176
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30
附件:2021年自治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专项拟立项项目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