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科技厅制定出台《自治区科技监督评估实施细则》,细化29项监管制度和40项监督要点,强化科研活动事项全过程监督,推进科技监督与项目管理深度融合,为廉洁安全高效实施科技项目保驾护航。事前突出风险防范。对科技项目指南编制、评审专家选用、评审立项、结题验收等社会关注度高、风险性较高的关键环节强化风险防范,实行新立项项目廉政预警集体谈话长效机制,敲响知纪守法“警钟”,打好拒腐防变“预防针”。事中强化重点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每年抽取一定比例执行期的重大重点科技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实现“放得开”、“管得住”,确保科技项目廉洁、安全、高效实施。事后坚持绩效评估。建立差异化绩效评估评价指标体系,对科技项目、科技平台、科技人才等实施期满后的资金使用、成果产出、效益影响情况开展分类绩效评估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