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经济发展的源头和根基在于创新,尤其是科技创新及其能力。近年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围绕县域科技创新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发挥科技创新在县域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我区县域创新发展。但与发达省区相比,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我区县域创新发展总体仍然比较薄弱,存在着山川发展不均衡、城乡发展不均衡、对科技创新重视不够、创新资源稀缺等问题。
为有效解决县域创新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全区上下联动助推县域创新能力提升工作机制,形成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争先进位、比学赶超的良好态势,自治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推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提出建立县域科技创新监测评价制度,制定了包括5个一级指标和21个二级指标的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并于2021年起,正式启动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工作,定期发布《自治区县域科技创新年度评估报告》,公布各县(市、区)科技创新能力年度监测评价结果和跃升情况,激励引导县域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该项工作的启动将对我区实施县域科技创新监测评价制度及激励竞进机制,提升县域科技创新决策水平,推动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加快跃升,助推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