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自治区创新平台管理,提升平台支撑发展能力,自治区科技厅修订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的功能定位、申报与评审、建设与管理、考核与评估等进行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一是厘清了创新平台功能定位。重点实验室以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为主,重点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创新能力强的大中型企业布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开展工程化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为主,重点在有研发活动的大中型企业建设布局;技术创新中心作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培育基地,以成果转移转化与示范推广为主,重点在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布局。
二是下放了创新平台管理权限。技术创新中心的申报受理、评审、调整和撤销等全过程管理下放给五市科技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备案管理。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更名或依托单位进行重大调整、重组的须报自治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批复外,其它事项下放给依托单位决定。
三是强化了创新平台的安全和诚信管理。要求各创新平台重视科研诚信建设,营造求真务实、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科研氛围。在申报条件中明确其依托单位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未出现科研失信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