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自治区科技厅牵头起草的《关于深化自治区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意见》通过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将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执行。
自治区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郭秉晨在审议过程中就“三评”改革实施意见的起草情况进行了说明。《实施意见》聚焦科技创新改革,将科研管理改革从计划层面推进深化到项目管理层面,着力改革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方式,精简科研项目管理流程,给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的政策和制度设计。《实施意见》从改革科研项目评审管理、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完善科研机构评估制度、加强监督评估和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6条改革措施,旨在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突出质量贡献和绩效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通过充分赋予自主权、高效配置科技创新资源,有效释放科技创新活力,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下一步,自治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领导小组将总体负责“三评”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要求,明确思路、完善政策、突出重点,推动各部门细化举措任务,加大落实力度,使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能充分享受到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