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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信息来源:宁夏科技厅  作者:易静华  发布时间:2018-12-06  访问量:

  近日,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规范项目验收管理,科技厅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充分吸收了近年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践取得的成功经验。一是明确了验收的组织管理部门。采取“谁立项、谁验收”的原则来加强项目验收管理,各业务处可以组织验收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验收工作,对下放五市及宁东的项目,验收工作也明确予以下放,但要向主管业务处备案。二是优化了验收管理程序。通过自治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项目管理全流程信息化,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让基层、企业少跑。所有验收申请全部通过网络提交审批。三是尽量减少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负担和成本。参考其他省市的科技项目验收办法,对我区项目验收采取会议验收、网络评审验收、结题三种。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5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采用网络评审验收形式进行验收。既方便了项目管理部门,又减轻了科研单位和人员的负担。对需要会议验收的项目也列出了验收材料清单,明确了验收结论的条件。四是创新项目验收管理方式。根据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形势需要,明确提出项目技术验收与财务验收合并进行,凡首次验收中要求整改的项目,可有一次整改机会;对“通过验收”的项目,应按照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有关规定,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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