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37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科技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日前组织拟订的《自治区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改革办、人社厅等自治区有关部门及部分高校、科研院所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于9月中旬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立足实际,着重解决我区科技创新活动中的突出问题,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树立正确的项目、人才评价导向,突出质量、贡献、绩效,在项目指南编制、项目质量管理、项目验收评价、科研经费使用、人才评价指标、创新平台评估等方面实现重点突破,尊重科技人才发展和科研规律,统筹和精简“三评”工作,为科研人员和机构松绑减负,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释放科技创新活力,为提升我区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