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列入2018年立法计划。为了加快推进《条例》立法修订和《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制定工作,自治区科技厅成立起草工作组,正式启动《条例》的修订起草工作。
在3月12日召开的首次起草工作会议上,科技厅副厅长、起草工作组组长桑长清传达了科技厅党组对加快《条例》立法工作的指示精神,要求起草工作组成员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草工作,紧盯时间节点,与自治区人大、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紧密协作,紧锣密鼓做好各自工作。
现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是1998年发布实施的,距今已有20年。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出台以来,科技厅组织进行了软课题研究、区内外调研、专家咨询、座谈交流等立法前期工作,为《条例》的修订做了大量的准备。自治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出台了12个政策文件,为促进我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做了充分的顶层设计。
此次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标志着我区《条例》正式进入修订程序。自治区科技厅将切实做好立法修订工作,力争早日修订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