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人员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提出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顺利通过结题验收的科研人员和团队给予奖励支持,通过奖励资金的引导和激励,鼓励本土科技人才积极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多年来在支持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培育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产出创新思想和创新成果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宁夏近些年获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虽然逐年增长,但是主要集中在面上项目(相对于一般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三类,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等其他类项目立项极少。针对这种现状,为调动各领域研究人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积极性,鼓励科研人员开展创新探索研究,《办法》明确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结题奖励额度,并对申报和管理作出了规定。其中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奖励额度为16万元(为获得最高奖励的项目),面上、青年和地区三类项目奖励额度分别为3万元、2万元和2万元。
该《办法》的出台,将为鼓励和支持宁夏地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吸引和凝聚创新思想活跃的科技人才开展研究起到积极的鼓舞作用;为人才队伍稳定,加快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和人才梯队的形成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