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联合自治区教育厅印发《自治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进一步培养中小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知识产权意识。
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全区具备一定条件的中小学中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的认定和培育工作,通过试点促推广,整体推进全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提升我区青少年的知识产权意识,并为学生发明创造、文艺创作和科学实践提供施展平台,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在全区建成10所知识产权教育工作体系较为完善,知识产权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知识产权教育成效明显的“自治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2017年至2018年,每年评定5-10所“自治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2017年至2020年,每年从确定的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本年度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成效突出的学校和自治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满两年的学校中评定出2-5所“自治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没有进入示范的试点学校在2020年前将继续进行试点。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会同教育厅对各市上报的学校进行考核、评定,确认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和示范学校。
《工作方案》还提出了对纳入试点、示范学校给予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引导经费,对试点、示范学校的发明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对试点、示范学校的学生获得的授权专利给予奖励等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