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16日,驻科技厅纪检组组长李元凤带领驻厅纪检组与条件财务处和农村科技发展中心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彭阳、泾源等7个县(区)的12个村、4个企业实施的科技项目经费和科技扶贫工作进行了检查。
督查组进农村、下基地,与科技局干部、乡(镇)村领导、驻村科技扶贫指导员、建档立卡农户座谈,了解掌握项目实施情况。督查组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要依据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脱贫富民战略目标,结合扶贫村产业需求和农户祈盼,依托科技扶贫指导员专项计划,整改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解决好科技扶贫项目提前立项、项目资金技扶贫中存在的问题,调整科技扶贫规划,规范科技扶贫专家管理;坚持精准扶贫,培育新产业,发展新业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创新科技扶贫模式。要求科技管理部门加强科技扶贫及时下拨的问题,确保项目在精准脱贫中发挥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