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审工作结束。经我区企业自愿申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择优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评审核查后,确定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享铸钢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成为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同时,宁夏红枸杞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天地奔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通过201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复核,我区3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荣获“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认定是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的一项具体内容,是实现知识产权强企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国家知识产权局每年着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较高、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较强,知识产权市场竞争优势初步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企业围绕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等方面重点开展优势企业培育,从而达到影响和带动一大批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有效提升市场竞争优势的发展目标。
近年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优势企业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下,积极探索建立了全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政策体系,进一步了完善我区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总体方案,明确了培育工作目标任务,从健全优势企业培育政策体制、推进优势企业内部管理体系优化、强化优势企业维权保护及加强优势企业人才培养等方面入手,保障专项资金,集聚专家资源和扶持措施,加强对我区优势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服务、监督和检查,增强了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确保我区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取得实效,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供强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