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83号
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3-08-18 11:04 访问量: 字体:[]


自治区教育厅:

现就张修远委员提出的《关于新医科背景下开拓我区医学类高校创新创业发展新局面》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关于建设“专业化新医科科研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的回复

为推进高校建设专业化成果转化平台,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发布了《关于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意见》,明确支持高校创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能。在自治区第一批通过的30家科技中介示范机构中,将宁夏医科大学医疗保健新技术研究所纳入,支持研究所开展技术转移与科技交流合作,推动医科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为进一步加快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步伐,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自治区创新能力强、科技成果多的高校普遍要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为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全链条、综合性服务。明确了设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的3种模式;明确了成果转化工作职能、运营机制、岗位设置、高层次人才培养以及建立完善技术转移从业人员评介激励机制等,为推动和规范高校及科技人员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二、我厅关于成果转移转化的发展措施

一是完善科技服务政策。出台《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明确在完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修订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技术市场促进条例》,对加快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促进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围绕创新创业,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众创空间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双创”载体支持政策,持续加大对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

二是推进科技服务全面发展。首先,面向社会公布了包括综合服务、检验检测、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等主要科技服务领域的30家科技中介示范机构。目前,委托第三方对第一批示范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为“优秀”的,给予20万元支持。第二批示范机构待审议通过后,面向社会公示。并持续对跨境、跨区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技术交易合作和引进科技成果在自治区内转化成效突出的科技服务机构,按其服务业绩给予奖励支持。其次,已建成宁夏技术市场、宁夏技术转移研究院,石嘴山、吴忠市、固原市,贺兰县、中宁县技术分市场,推动形成区、市、县三级联动的技术转移体系,构建起多方面参与、多元化发展、多领域渗透的技术转移模式。

三是大力培育技术转移人才。推动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成功创建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实现我区“零”的突破。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系列技术经理人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构建专业化、梯度化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提升技术转移人才服务能力。目前,紧紧围绕企业技术创新与高校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及保护、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等内容,共举办7期技术经理人培训班,累计培养技术经理人332人。

四是畅通技术转移通道。聚焦提升创业孵化水平,完善双创平台,建成国家和自治区众创空间46家,获批国家级“星创天地”45家,建成国家、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5家。常态化举办科技成果对接会、科技成果路演等活动,打造“闽宁合作”“鲁宁情深”“苏宁牵手”等成果对接品牌,举办线上线下科技成果专场路演96场,累计实现技术对接交易3亿元以上。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线上线下服务平台,累计入库各类科技成果13万余项,技术专家7540余名,吸纳全国科研院所1217所,服务机构270家,挖掘整理技术创新需求1156项,服务企业6252家次,促成技术交易144项,金额1.71亿元。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完善技术转移体系,推动高校采取多种模式,实现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应建尽建”,开展技术经理人职称评聘工作,加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常态化开展科技成果路演对接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生高水平改善做出科技工作新的更大贡献。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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