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413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3-08-18 11:01 访问量: 字体:[]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现就政协委员裴秀英提出的《关于将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纳入自治区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199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科技部等组织实施了旨在培养造就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的“百千万人才工程”。涌现了一批杰出的科学家、各行业领域学术技术领军人才,在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科技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2012年,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1部门共同印发了《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将“百千万人才工程”纳入“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第二层次统筹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类属“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不宜纳入自治区领军人才培养项目。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构建青年托举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科技领军人才、杰出科技人才为主体的科技人才梯次培育体系,围绕自治区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重点学科、重点领域,培养一批能够站在科技发展前沿、引领产业技术创新、具有卓越科研组织才能的杰出科技人才,2022年12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杰出科技人才培养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和“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可申报自治区杰出科技人才。今后对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将择优遴选为自治区杰出科技人才,予以重点支持培养。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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