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277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3-08-18 11:07 访问量: 字体:[]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现就民建提出的《关于创新我区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体制机制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近年来,自治区科技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决策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需求,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才计划优化整合,改革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自治区科技厅将深入实施“才聚宁夏1134行动”,持续完善科技人才政策体系,深化科技评价改革,激发科技人才活力,为打造区域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提供人才支撑。

一是推进人才计划优化整合。围绕构建青年托举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科技领军人才、杰出科技人才为主体的科技人才梯次培育体系,自治区科技厅先后制定修订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杰出科技人才培养管理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优化支持政策,注重绩效评价,加强动态管理。完善和落实申报复审和查重机制,主动加强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科协等人才计划主管部门的沟通和信息筛查,避免重复支持。

二是改革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出台了《关于深化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坚决克服“四唯”倾向,不将论文、职称、学历、奖项作为人才和科技项目申报前置条件和主要评价依据,坚持突出创新能力、质量、实效和贡献导向。针对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研究类三类科技人才特点,科学确定不同的评价内容和标准,采用不同的评价方法和指标,避免简单化、“一刀切”,构建符合科技创新规律、人才成长规律的分类评价体系。

三是改进人才绩效考核评价。创新自治区科技领军人才考核评价方式,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培养对象自评与用人单位、专家、归口管理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评价其品德、能力和业绩。修订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重点从团队建设、创新成效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实行动态管理。人才称号和学术头衔仅作为人才培养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参考之一,未将人才计划入选者数量、层次等纳入人才工作考核评价的指标体系。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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