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384号
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3-08-18 10:53 访问量: 字体:[]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现就朱建华提案者提出的《关于加大科技研发的新产品进入市场应用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是持续完善政策措施。2022年4月我厅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购置关键核心设备补助暂行办法》(宁科规发〔2022〕4号),2022年6月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宁科规发〔2022〕6号),2023年4月印发了《关于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宁科规发〔2023〕4号)。以上政策措施围绕鼓励应用先进技术、科技成果转化和民企企业科技创新等方面,具体提出了科技领域今年以来在科技成果转化领域的工作重点方向、具体任务和落实措施,对于我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二是加大科技项目支持力度。我厅于2022年启动了自治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立项工作,支持引导市场主体转化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经过严格评审程序,立项实施了40项重大科技成果

转化项目,项目总经费2.84亿元,财政支持经费6960万元。项目实施后,将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进一步激励市场主体将科技研发的新产品推向市场。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6月9日


附件: -